学生工作公告

2023年农业与生物学院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13  阅读次数:2177

为规范本科生推免工作中关于科研成果特长生的评价和选拔标准及流程,农业与生物学院在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的框架下,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副高级职称以上,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学生申报的科研成果需满足如下条件: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上杂志,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应从严把握;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专家组审核和评价要点

(1)专家组主要对论文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2)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一项成果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3)专家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的创新性进行讨论,统一认定加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

(4)同一学生多项成果不累加,且与科技竞赛类加分不累加。

四、提交材料

(1)满足要求的学生应于9月14日11:30前向学院提交材料(学院A楼3-102教务办公室),其中必须交的材料是:论文成果请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期刊全文复印件。并填写《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见附表)。

(2)专家小组9月14日集中评审。

(3)9月14-15日公示评审结果。

 

农业与生物学院

2022年9月13日

附件科研成果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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