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4-07  阅读次数:3009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沪交团〔2010〕7号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
“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2009年,全校师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为树立和宣传交大青年的先进典型,展示交大青年的青春风采,更好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发奋学习,矢志创新,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活动,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
3、上海交通大学青年岗位能手
4、上海交通大学十大青年才俊
5、上海交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6、上海交通大学共青团号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宣传,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在建设一流大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2)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3)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4)全体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且原则上要求本学年无科目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 
(5)2010年春季新入学博士、三月份毕业研究生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7)学校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等单位的教工团员青年申报优秀团员的参照以上标准。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讲求实效,成绩显著,能够带动和影响下属团员青年,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4)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乐于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35周岁以下在职教职工;
(2)品德高尚:有强烈的敬业爱岗意识,成为本行业职业形象和职业文明的示范者,有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成为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模范;
(3)业务精湛:熟练掌握适应本领域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创新型工作方法或工作成果,具备学习创新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目标、规划和措施;
(4)贡献突出:在本职岗位创造了本领域或单位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做出积极贡献,形成先进的工作和管理方法。
4、“十大青年才俊”申报条件
(1)表现优秀的我校在校学生以及在相关岗位工作、研究或教学三年以上,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2)积极支持、配合共青团工作,所在团组织健全、活跃,并积极开展创新创效等活动;
(3)在学习、工作、研究或教学中积极进取,不断追求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或管理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
(4)热心青年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团组织实施的各项活动,受过市级以上党政部门或团组织的表彰,或所领导的团组织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评比标准参见《学生工作管理手册》关于校优秀团支部的规定,着重奖励在团支部建设、组织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支部。本学年度获得过“团支部组织生活改革基金”优秀项目的优先考虑。
6、“共青团号”申报条件
(1)该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所占比例不低于该集体总人数的60%;党团员和入党、入团积极分子人数占相当比例并发挥重要作用;号长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是该集体党政负责人之一;该集体一般按照行政建制设立或具有相对稳定性;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创造一流业绩的青年集体(病区、窗口、科、室、队、班、组等);
(2)该集体在职业道德建设、人才培养、业务技能、创新创效、信用建设、遵纪守法、团的建设、创建特色、社会评价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该集体活动正常,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能发挥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和专业特色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四、评选名额及方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1)院系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总人数确定为1000人左右,原则上根据各院系学生总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不包括代培、专业学位生)的比例,确定各院系具体名额,教师的名额根据青年教师人数分配(详见附表一);
(2)生活园区、一附中等单位的名额根据实际人数情况分配,申报材料由生活园区团工委书记、一附中团委书记等负责上报;
(3)其它单位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由校团委推荐,在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后评定;
2、“青年岗位能手”共15名,由各院系、部门推荐申报;
3、“十大青年才俊”10名,由各院系、部门推荐申报;
4、“五四红旗团支部”30个,由各院系、部门推荐申报;
5、“共青团号”15个,由各院系、部门推荐申报。
    以上所有奖项、荣誉称号候选人、候选单位的申报材料报至校团委后,由“五四评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包括学生和教工)、“青年岗位能手”的请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分别见附表二、表三、表四),要求一式两份
2、申报“十大青年才俊”的,除组织填写“十大青年才俊”推荐表(见附表五)外,还需报送反映本人事迹的文字配图片的书面、电子版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其中推荐表要求一式两份;
3、申报“共青团号”、“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除组织填写“共青团号”、“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分别见附表六、表七)外,还需报送反映该集体事迹的文字配图片的书面、电子版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其中申报表一式一份即可;
 
备注:
    我院有意申报者,请参照相关评审条件认真填写附件资料,并于4月9日(周五)上午12:00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至wangyanwen@sjtu.edu.cn
 
联系人:王彦文       联系电话: 34206929
附件:1、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学生)
3、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表(教工)
4、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5、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十大青年才俊”推荐表
6、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共青团号”推荐表
7、2009-2010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8、2009-2010年度各院系“五四评优”申报名单汇总表样张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上海交通大学 “五四评优” 通知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印
                                        (共印40份)
 
 
 
 
 
 
 

Copyright 2016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    访问旧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021 - 34205866 备案:沪交ICP备20101025

技术支持: 维程互联
Baidu
map